新京報記者獲取舉報線索,自2019年7月起,A.O.史密斯公司對數萬臺回收的庫存產品更換包裝、銘牌,以新的生產日期出廠銷售,流入市場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回復舉報稱,A.O.史密斯公司行為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決定予以立案調查。
文/新京報調查組 校對 李立軍
近日,新京報記者獲取舉報線索,自2019年7月起,A.O.史密斯(中國)熱水器有限公司與A.O.史密斯(中國)水系統(tǒng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A.O.史密斯公司)對數萬臺回收的庫存產品更換包裝、銘牌,以新的生產日期出廠銷售,流入市場。
舉報人蔣斌(化名)告訴新京報記者,這批從代理商庫存中召回的產品庫存時間約2-8年,且數量巨大,其中燃氣熱水器最多,約有6萬臺,凈水器約有2萬臺。
《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國家標準》(GB6932-2015)明確提出,對庫存2年以上的產品應重新進行出廠檢驗。蔣斌稱,此次回收的庫存燃氣熱水器中只有部分產品進行了復查檢驗,剩下的則直接貼牌流入市場。有業(yè)內人士稱:“燃氣熱水器中有很多不同的部件,比如橡膠材質、金屬材質,如果庫房環(huán)境不達標或者自然老化,都會對其安全性造成影響。”
2022年1月,南京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回復舉報認為,A.O.史密斯公司行為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決定予以立案調查。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質量司回復蔣斌稱,不能將翻新機修改新的生產日期,仍然應該使用原來的生產日期。
A.O.史密斯中國區(qū)總裁邱步告訴新京報記者,公司的確從代理商處原價召回過一批產品,數量一共在十萬臺左右,產品有在史密斯生產線上進行全面檢測。其中一部分產品因為時間過長進行報廢,一部分則經過零部件更換,最后以新的生產日期重新銷售。
邱步稱,公司積極配合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的調查,因為涉及不同的生產管理軟件,中間的確有一部分檢測記錄不完整。“這個行為(召回庫存產品)出發(fā)點是好的,”邱步說,但是確實存在瑕疵,沒有告知消費者這批產品的情況,“因為之前沒有法律法規(guī)有這個要求(告知消費者),而且家電行業(yè)里此前也沒有人這么做。”